第二十七章開誠布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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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伍國瑩父子三人出了靖海門,來到了位於廣州河對岸的洋商商館區。商館又稱“十三夷館”,為早期公行行商們出資興建的西洋形式民居建築群,以租賃的形式供各國外商使用,裏面住著英格蘭、丹麥、西班牙、荷蘭、印度、暹羅等各國商人。建築形式采用西方的“券廊式”券柱結構,看上去很是洋氣,加上恰到好處的中西合璧裝飾,更有古樸雅致的東方韻味。
為什麽洋商都要住在商館裏面?這還要從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年說起。這一年的十二月,由時任兩廣總督李侍堯建議,乾隆帝下達手諭頒布了《防範外夷規條》,因共有五條,所以又稱《防夷五事》,其中的主要內容為:禁止外商在廣州過冬,非貿易季節須遷澳門或回國;外商到廣州,應令寓居洋行,由行商負責稽查管束;禁止國人借外商資本及受雇於外商;割除外商雇人傳遞信息之弊;外國商船進泊黃埔,酌撥營員彈壓稽查。此後還有更為詳細的規定,如兵船須停江外,不得進入虎門;不得將婦女帶到商館;槍矛或其他武器也不能攜入;行商不得向外商欠債;外商不得雇用大清籍仆役;外國人不得乘轎;夷人不得呈遞稟貼,如有陳述,必須由行商轉呈;居住商館的外商不許自由出入,以免他們與內地奸民貿易和私相勾結,每月定期許進廣州城三次;大清官員不得與夷人直接接觸等等。
秉鑒在商館附近找了一個看似老成的通譯,然後與父親伍國瑩、秉鈞來到了東印度公司在商館區的駐地。
東印度公司“諾斯勳爵號”這艘商船的大班是一個名叫史密斯的人,身材高大,藍眼睛,大胡子。見伍國瑩來了,史密斯倒還算是客氣,把父子三人連帶著那個通譯讓到了會議室坐下。
“伍浩官今天是我們約定還款日子的第九天,你來了,你很講信譽!”史密斯用生硬的漢語說完,向伍國瑩豎起了大拇指,表示讚賞。(註:元和行的商名為浩官。一般情況下,洋商稱呼行商東家以稱商名為尊。)
伍國瑩看了一眼秉鑒,很是為難地說道:“史、史密斯大班,我們今天來是想和您商、商談的。”
史密斯聽了緊皺了一下眉頭,大聲地說道:“伍浩官,我們沒什麽好再商談的!你知道,因為沒有拿到你們應付的貨款,還有你們沒有按時向海關上繳關稅,致使我們的‘諾斯勳爵號’商船卸貨二個月始終無法離開黃埔港,給我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。上次你在我們船上,答應好好的說是十天之內把貨款籌集給我們,我相信了你,也請你不要讓我們失望!”
“這個,這個……”伍國瑩被問得支吾,想說又說不出來什麽。
史密斯見狀,忍不住和坐在旁邊的二班(副經理)嘟囔了一句“A dog will not howl if you beat him with a bone”(骨頭打狗狗不叫)。那通譯聽了想翻譯給秉鑒,又覺得這話實在是不好聽,也就沒言語。
秉鑒站起來對史密斯鞠了一躬,朗朗說道:“史密斯先生,你說的這些都是實情,我們也感同身受。我們大清國有句古話說的好,‘殺人償命、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’,可你們西方也有兩句諺語‘A light purse is a heavy curse’(為人無錢處處難),‘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’(爛錢總是會回籠的),今日我們既然來了,就是帶著十二分的誠意想還你們貨款的,希望你能保持冷靜,讓我們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一談。”
伍國瑩、秉鈞聽了都很是驚訝:秉鑒這小子什麽時候學的洋話?雖然自己聽不懂什麽意思,可感覺說的非常流利。那通譯更是感到迷惑,洋話說的這麽溜兒,你找我來做什麽?!可既然來了就得盡職,否則這出了門沒法開口要工錢,想到這裏,他準備把秉鑒的話翻譯給史密斯聽。
史密斯一楞,他沒見過伍秉鑒,以為只是伍國瑩帶來的夥計,但話是能聽明白的,他朝那通譯沒好氣地揮了一揮手,對秉鑒問道:“你是誰?”
伍秉鑒非常認真地回答道:“我是‘元和行’的新任東家。”
“奧”,史密斯點了點頭。然後他傲慢地對伍國瑩說:“我也聽說了這件事情。我們國家同樣有兩句諺語:A bargain is a bargain(達成的協議不可撕毀),A liar is worse than a thief(撒謊比偷竊更可惡),伍浩官,我問你,你現在把經理的位子讓給這個人坐,是想逃避嗎?”
雖然沒明白洋話什麽意思,可史密斯要講的大概意思伍國瑩是懂的,他誠惶誠恐地說:“大班,他是我的兒子,算是子承父業,一點也沒有逃避的想法。”
“好吧,那就請這位年輕的伍經理說說今天是怎麽來還貨款的。”說完,史密斯翹起了二郎腿,用眼睛緊盯著伍秉鑒看。
伍秉鑒答道:“我們‘元和行’拖欠貴公司貨款本息合計近二十五萬兩,我們先還六萬兩,餘下的十九萬兩等明年的貿易期結束之前全部還清。當然,若是這中間有了款項進賬,進多少就還多少,在預期之前全部還清也是有可能的。”
“No、No,絕對不行!”
史密斯聽通譯翻譯完,連連擺手,頭搖得和個撥浪鼓似的。“A beggar’s purse is bottomless(乞丐的錢袋是無底洞),你們這樣,真是太貪婪了,我們不能答應!我是太寬容你們了!我要去你們的官府告你們!”
伍秉鑒平靜地說道:“A borrowed cloak does not keep one warm(借來的鬥篷不暖身),A smooth sea never made a skillful mariner(平靜的海洋練不出熟練的水手),He that falls today may be up again tomorrow(今天跌倒的人也許明天就會站起),史密斯先生,不是我們有銀子不還你們,我們想通過努力改變現在的狀況,到了約定的期限將所欠貨款全部還給你們,請你相信我們的誠意!”
“誠意?我聽說你們‘元和行’將那些貨物都已經賣出,回來了本錢;還有,聽說你們從你們的公所也借了大量的銀錢;還有,‘同文行’也主動借了你們家一萬兩銀子。我問你,這些加起來,為什麽不將全部的貨款拿出來還我們?你們有什麽誠意?我怎麽一點也沒看到!我還聽說你們幾兄弟分了家,發生了內訌,Dog does not eat dog(同室不操戈),A house divided against itself cannot stand(家庭內訌難為系),你們是不是將大額的銀錢瓜分揣進了個人的腰包,然後拿出來這小額的給我們,以達到欺騙迷惑的可恥、骯臟目的?用不了多長時間,尋到機會就要逃跑……”史密斯幾乎是咆哮著說。有可能是過於激動,到了最後忍不住劇烈地咳嗽起來。
待通譯翻譯完之後,伍秉鑒說道:“Burnt child dreads the fire(引申為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)!史密斯先生周游世界見多識廣,你說的這番話我非常理解。”
伍秉鑒先是對史密斯表示予以肯定,當然也有戴高帽的意思,可停頓了一下,話鋒一轉,繼續說道:“但是,我們‘元和行’是大清國的商行,我及我的家人也是大清國的子民,我們不會做出閣下所認為那樣不守誠信的齷齪事!是回來了本錢不假,但想必你也知道,你這船棉花都是陳棉花,卸到了我的庫房裏根本就銷售不出去,被那些分銷商怎麽拉去的,我又怎麽拉回來的,最後沒辦法只能是虧本賤賣,回流的銀子也只有八萬兩!這其中的八萬兩,我拿到你這裏來六萬兩,拿去粵海關交稅銀二萬兩,我們伍家人沒有揣進腰包一吊一文!”
伍秉鑒說完,用手一指那通譯,“我怕史密斯先生聽得片面,你把我的話原原本本地翻譯給他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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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麽洋商都要住在商館裏面?這還要從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年說起。這一年的十二月,由時任兩廣總督李侍堯建議,乾隆帝下達手諭頒布了《防範外夷規條》,因共有五條,所以又稱《防夷五事》,其中的主要內容為:禁止外商在廣州過冬,非貿易季節須遷澳門或回國;外商到廣州,應令寓居洋行,由行商負責稽查管束;禁止國人借外商資本及受雇於外商;割除外商雇人傳遞信息之弊;外國商船進泊黃埔,酌撥營員彈壓稽查。此後還有更為詳細的規定,如兵船須停江外,不得進入虎門;不得將婦女帶到商館;槍矛或其他武器也不能攜入;行商不得向外商欠債;外商不得雇用大清籍仆役;外國人不得乘轎;夷人不得呈遞稟貼,如有陳述,必須由行商轉呈;居住商館的外商不許自由出入,以免他們與內地奸民貿易和私相勾結,每月定期許進廣州城三次;大清官員不得與夷人直接接觸等等。
秉鑒在商館附近找了一個看似老成的通譯,然後與父親伍國瑩、秉鈞來到了東印度公司在商館區的駐地。
東印度公司“諾斯勳爵號”這艘商船的大班是一個名叫史密斯的人,身材高大,藍眼睛,大胡子。見伍國瑩來了,史密斯倒還算是客氣,把父子三人連帶著那個通譯讓到了會議室坐下。
“伍浩官今天是我們約定還款日子的第九天,你來了,你很講信譽!”史密斯用生硬的漢語說完,向伍國瑩豎起了大拇指,表示讚賞。(註:元和行的商名為浩官。一般情況下,洋商稱呼行商東家以稱商名為尊。)
伍國瑩看了一眼秉鑒,很是為難地說道:“史、史密斯大班,我們今天來是想和您商、商談的。”
史密斯聽了緊皺了一下眉頭,大聲地說道:“伍浩官,我們沒什麽好再商談的!你知道,因為沒有拿到你們應付的貨款,還有你們沒有按時向海關上繳關稅,致使我們的‘諾斯勳爵號’商船卸貨二個月始終無法離開黃埔港,給我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。上次你在我們船上,答應好好的說是十天之內把貨款籌集給我們,我相信了你,也請你不要讓我們失望!”
“這個,這個……”伍國瑩被問得支吾,想說又說不出來什麽。
史密斯見狀,忍不住和坐在旁邊的二班(副經理)嘟囔了一句“A dog will not howl if you beat him with a bone”(骨頭打狗狗不叫)。那通譯聽了想翻譯給秉鑒,又覺得這話實在是不好聽,也就沒言語。
秉鑒站起來對史密斯鞠了一躬,朗朗說道:“史密斯先生,你說的這些都是實情,我們也感同身受。我們大清國有句古話說的好,‘殺人償命、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’,可你們西方也有兩句諺語‘A light purse is a heavy curse’(為人無錢處處難),‘A bad penny always turns up’(爛錢總是會回籠的),今日我們既然來了,就是帶著十二分的誠意想還你們貨款的,希望你能保持冷靜,讓我們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一談。”
伍國瑩、秉鈞聽了都很是驚訝:秉鑒這小子什麽時候學的洋話?雖然自己聽不懂什麽意思,可感覺說的非常流利。那通譯更是感到迷惑,洋話說的這麽溜兒,你找我來做什麽?!可既然來了就得盡職,否則這出了門沒法開口要工錢,想到這裏,他準備把秉鑒的話翻譯給史密斯聽。
史密斯一楞,他沒見過伍秉鑒,以為只是伍國瑩帶來的夥計,但話是能聽明白的,他朝那通譯沒好氣地揮了一揮手,對秉鑒問道:“你是誰?”
伍秉鑒非常認真地回答道:“我是‘元和行’的新任東家。”
“奧”,史密斯點了點頭。然後他傲慢地對伍國瑩說:“我也聽說了這件事情。我們國家同樣有兩句諺語:A bargain is a bargain(達成的協議不可撕毀),A liar is worse than a thief(撒謊比偷竊更可惡),伍浩官,我問你,你現在把經理的位子讓給這個人坐,是想逃避嗎?”
雖然沒明白洋話什麽意思,可史密斯要講的大概意思伍國瑩是懂的,他誠惶誠恐地說:“大班,他是我的兒子,算是子承父業,一點也沒有逃避的想法。”
“好吧,那就請這位年輕的伍經理說說今天是怎麽來還貨款的。”說完,史密斯翹起了二郎腿,用眼睛緊盯著伍秉鑒看。
伍秉鑒答道:“我們‘元和行’拖欠貴公司貨款本息合計近二十五萬兩,我們先還六萬兩,餘下的十九萬兩等明年的貿易期結束之前全部還清。當然,若是這中間有了款項進賬,進多少就還多少,在預期之前全部還清也是有可能的。”
“No、No,絕對不行!”
史密斯聽通譯翻譯完,連連擺手,頭搖得和個撥浪鼓似的。“A beggar’s purse is bottomless(乞丐的錢袋是無底洞),你們這樣,真是太貪婪了,我們不能答應!我是太寬容你們了!我要去你們的官府告你們!”
伍秉鑒平靜地說道:“A borrowed cloak does not keep one warm(借來的鬥篷不暖身),A smooth sea never made a skillful mariner(平靜的海洋練不出熟練的水手),He that falls today may be up again tomorrow(今天跌倒的人也許明天就會站起),史密斯先生,不是我們有銀子不還你們,我們想通過努力改變現在的狀況,到了約定的期限將所欠貨款全部還給你們,請你相信我們的誠意!”
“誠意?我聽說你們‘元和行’將那些貨物都已經賣出,回來了本錢;還有,聽說你們從你們的公所也借了大量的銀錢;還有,‘同文行’也主動借了你們家一萬兩銀子。我問你,這些加起來,為什麽不將全部的貨款拿出來還我們?你們有什麽誠意?我怎麽一點也沒看到!我還聽說你們幾兄弟分了家,發生了內訌,Dog does not eat dog(同室不操戈),A house divided against itself cannot stand(家庭內訌難為系),你們是不是將大額的銀錢瓜分揣進了個人的腰包,然後拿出來這小額的給我們,以達到欺騙迷惑的可恥、骯臟目的?用不了多長時間,尋到機會就要逃跑……”史密斯幾乎是咆哮著說。有可能是過於激動,到了最後忍不住劇烈地咳嗽起來。
待通譯翻譯完之後,伍秉鑒說道:“Burnt child dreads the fire(引申為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)!史密斯先生周游世界見多識廣,你說的這番話我非常理解。”
伍秉鑒先是對史密斯表示予以肯定,當然也有戴高帽的意思,可停頓了一下,話鋒一轉,繼續說道:“但是,我們‘元和行’是大清國的商行,我及我的家人也是大清國的子民,我們不會做出閣下所認為那樣不守誠信的齷齪事!是回來了本錢不假,但想必你也知道,你這船棉花都是陳棉花,卸到了我的庫房裏根本就銷售不出去,被那些分銷商怎麽拉去的,我又怎麽拉回來的,最後沒辦法只能是虧本賤賣,回流的銀子也只有八萬兩!這其中的八萬兩,我拿到你這裏來六萬兩,拿去粵海關交稅銀二萬兩,我們伍家人沒有揣進腰包一吊一文!”
伍秉鑒說完,用手一指那通譯,“我怕史密斯先生聽得片面,你把我的話原原本本地翻譯給他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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